[可圈可點]

相信大家對「可圈可點」這四個字也不感到陌生,可是,你們有正確地使用嗎?
在香港,「可圈可點」皆微帶貶義,解作「可商榷」、「須斟酌」。
在台灣,「可圈可點」當褒義詞用,表示「表現突出,值得嘉許、肯定。」
事實上,當古人看見有一些精彩的字句時,多以紅筆在字句的旁邊加上一點或一個小圓圈。
由於在字旁加上「圈」及「點」,便成了「可圈可點」這成語。
因此,「可圈可點」的真正意思是「某人或某事值得加以圈點,形容出色和精色。」
例句: 他不斷刷新自己的紀錄,表現得可圈可點。
圖: Pixabay.helgalex